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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弦歌不辍的数学家们【学林新语】◎抗战军兴,浙江大学西迁,教学科研条件甚劣,苏步青弦歌不辍。
- 西迁途中,有一天遭遇日军空袭,苏步青把手下的4个年轻人带到一个山洞里。
- 他说:“山洞虽小,但数学的天地是广阔的。
- 现在,数学讨论班照常进行。
- ”学校在贵州湄潭建立起临时校舍。
- 苏步青全家和生物学家罗宗洛一家同住一所破庙里。
- 晚上,苏步青把一盏烟熏火燎的桐油灯摆在菩萨的香案上,看书写作。
- 他的《射影曲线概论》一书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写成的。
- ◎周绍濂专长拓扑☂学、几何学,家中藏书以数学和古代文史为主,数学研究↠神劳之余,则以高声吟诵《史记》《资治通鉴》里的精彩文章为享受。
- ◎数学家傅种孙爱书成癖。
- 抗战兵起,傅种孙带出了几百册数学书籍,当时他的卧室几乎成了西北联大数学系的书库。
- 1945年傅种孙访学剑桥,他在英国的两年,把生活费节余的外汇都买了书,仅买书的信件就写了几十封。
- ◎许宝騄是中国早期研究↠数理统计和概率论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一位杰出学者,且多才多艺,会唱昆曲、会拉二胡,每听一曲,不出几遍就能写出谱子。
- 强制性国家标准《硝酸铵安全技术规范》发布6月18日电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为深刻吸取国内外硝酸铵重特大事故教训,强化硝酸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有关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的国家标准《硝酸铵安全技术规范》(GB44022-2024)于近期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 硝酸铵具有遇火、高温、猛烈撞击发生爆炸的危险特性,国内外曾多次发生涉及硝酸铵的重特大爆炸事故。
- 该标准在吸取国内外硝酸铵重特大事故教训基础上,聚焦硝酸铵爆炸风险管控,规定了硝酸铵生产企业在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硝酸铵生产、储存、应急处置环节的安全要求,明确了固体硝酸铵和硝酸铵溶液储存安全条件要求,强调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设置调峰装置、安全联锁、监测温控预警的有关要求。
- 我国是硝酸铵生产大国,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硝酸铵生产安全管理标准的空白,实施后将有力推动硝酸铵生产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 应急管理部加强硝酸铵爆炸风险管控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为深刻吸取国内外硝酸铵重特大事故教训,强化硝酸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有关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的国家标准《硝酸铵安全技术规范》(GB44022-2024)于近期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
- 硝酸铵具有遇火、高温、猛烈撞击发生爆炸的危险特性,国内外曾多次发生涉及硝酸铵的重特大爆炸事故。
- 该标准在吸取国内外硝酸铵重特大事故教训基础上,聚焦硝酸铵爆炸风险管控,规定了硝酸铵生产企业在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硝酸铵生产、储存、应急处置环节的安全要求,明确了固体硝酸铵和硝酸铵溶液储存安全条件要求,强调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设置调峰装置、安全联锁、监测温控预警的有关要求。
- 我国是硝酸铵生产大国,该标准的发布填补了硝酸铵生产安全管理标准的空白,实施后将有力推动硝酸铵生产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陈雨昀。
- 强制收取餐具费。
- 日照高新区某餐饮店被处罚。
- 近期,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高新区分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现将某餐饮单位强制收取餐具费用的违法行为曝光如下: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餐饮店强制收取餐具费案2024年6月11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高新区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日照高新区某餐饮店餐后结账时,被强制收取餐具费10元。
- 当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
- 现场通过扫取餐台点餐二维码,发现系统根据就餐人数自动一次性餐具费2元/人,餐具费强制选取无法取消。
- 经检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免费餐具和一次性餐具两种餐具选择,但当事人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只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强制收取餐具费2元/套,且未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告知消费者一次性餐具需额外收费,而是在扫码点餐中自动选取和用餐消费强制绑定。
- 当事人行为涉嫌强制收取餐具费,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高新区分局依法立案调查。
-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Μ十三条第二款“餐饮业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应当明示商品、服务价格和消费金额,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责令E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不少餐饮单位认为提供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只要明码标价,向消费者收费便是合法之举。
- 其实不然,餐饮单位提供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不仅需要标明价格,且需要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 法律科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 消费者到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时,对于购买使用的商品有自主选择权,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使用指定的商品,不得剥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Μ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
- 因此,餐饮企业在提供收费餐具的同时,也应当提供符合免费餐具。
-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收费餐具的费用应当进行明码标价,并在消费者消费前告知。
- 各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清洗、消毒餐具,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对收费餐具进行明码标价,自觉维护公众利益和市场秩序。
- 商家在未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强制收取餐具费,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议消费者在结账前仔细查看消费账单,以免在未了解消费明细的情况下付款而权益受损。
-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Μ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
- 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Μ十三条第二款餐饮业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应当明示商品、服务价格和消费金额,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强制收取餐具费。
- 日照高新区某餐饮店被处罚。
- 近期,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高新区分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现将某餐饮单位强制收取餐具费用的违法行为曝光如下: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餐饮店强制收取餐具费案2024年6月11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高新区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日照高新区某餐饮店餐后结账时,被强制收取餐具费10元。
- 当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
- 现场通过扫取餐台点餐二维码,发现系统根据就餐人数自动一次性餐具费2元/人,餐具费强制选取无法取消。
- 经检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免费餐具和一次性餐具两种餐具选择,但当事人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只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强制收取餐具费2元/套,且未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告知消费者一次性餐具需额外收费,而是在扫码点餐中自动选取和用餐消费强制绑定。
- 当事人行为涉嫌强制收取餐具费,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高新区分局依法立案调查。
-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Μ十三条第二款“餐饮业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应当明示商品、服务价格和消费金额,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责令E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不少餐饮单位认为提供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只要明码标价,向消费者收费便是合法之举。
- 其实不然,餐饮单位提供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不仅需要标明价格,且需要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 法律科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 消费者到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时,对于购买使用的商品有自主选择权,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使用指定的商品,不得剥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Μ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
- 因此,餐饮企业在提供收费餐具的同时,也应当提供符合免费餐具。
-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收费餐具的费用应当进行明码标价,并在消费者消费前告知。
- 各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清洗、消毒餐具,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对收费餐具进行明码标价,自觉维护公众利益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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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Μ十三条第二款餐饮业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应当明示商品、服务价格和消费金额,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